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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政策||广东省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政策

  • 2020.06.10
  • 省市政策

为进一步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激励、鼓励高职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提高职业技能,对符合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报考相关规定,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职教赛道)(以下简称“互联网+”大赛)、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职业院校大赛)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具体规定如下:

(一)获得“互联网+”大赛国赛金奖或银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获得“互联网+”大赛国赛铜奖或省赛金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二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获得“互联网+”大赛省赛银奖或铜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三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具体激励措施


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各类竞赛奖励办法.pdf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