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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办法||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管理条例

  • 2020.04.22
  • 政策法规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四章 附则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例会制度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章 换届规定

第六章 招新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创新创业教育方针,培养和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在学校党委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目的是进一步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环节,探索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吸引和鼓励广大大学生为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所开展的具有创新性的科学研究、科技发明、创新创业实践等活动,是教学活动的延伸和提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和任务是

(一) 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的团学组织格局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调

(二)遵循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团结服务学生,引导学生热爱学校、关心集体,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三)发挥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正当表达学生诉求、维护学生利益和学校安全稳定

(四)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职能,组织开展健康丰富的课余活动,促进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第四条  艺术团的一切工作和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和其它法律规定。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承认协会章程的工商职业大学在校学生(创业团队或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申请入会须填写《创业管理委员会会员登记表》,经本会审批后,发会员证,成为正式会员

第六条 本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对协会工作和活动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权利;

(三) 有申请加入创业协会委员会的权利;

(四)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 创业项目经审核通过后优先获得创业基金支持;

(七)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本协会会员承担以下义务:

(一) 自觉遵守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国家大学相关管理规定及本协会制度的义务;

(二)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义务;

(三) 维护协会声誉的义务;

(四) 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义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有以下情形,可视为自动退会:

(一) 连续半年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二) 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不再是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在校学生;

(三) 团队提出退会,需要管委指导老师批准,报经本协会备案。

 

第三章  组织与职权分工

  本协会成立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设 主任、副主任、组织部、技术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行政部、职责定位如下:

(一)主任: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大学生创业协会工作的全面组织、协调、管理,并检查各部门工作情况,协调各部门关系,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

(二)常务副主任:监督、检查协会工作,决定协会工作导向,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根据协会运作情况制定整体工作内容并向上反馈信息;根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统筹主持协会各项事宜,出席重要会议

(三)副主任:根据协会需要,管理创业孵化中心的模拟公司,协助会长开展协会具体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有序进行,管辖组织部、技术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行政部

    (四)主任助理: 管理秘书处,协助主任的工作,上传下达,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收集各部门的工作信息。办公室日常值班管理;在创业帮扶工程中协助办理就失业登记证

(五)组织部:协助各部工作,增进协会内部组织和协调,致力于提高协会内部的整体一致性和核心凝聚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协会成员全方面的自我完善

(六)行政部:学习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思维,增强创业理念,发现、经营、管理创业项目,并进行自主创业,同时兼顾评估创业项目可行性,做可行性报告 也负责协会与企业、其他高校的合作交流,筹集活动资金,开展社会实践及职业发展类活动。致力于提高广大学生的社会交际能力、公关能力、实践组织经验

(七)技术部:维护协会网站,制作视频及海报为协会宣传。开展技术培训(PS, 视频,网页制作等),提高协会动手操作能力以及软件实力

(八)人力资源部:负责协会各种活动的礼仪工作,并从中培养协会举办活动所需的主持人。提供各方面礼仪培训,使部员规范站姿、坐姿、走姿,锻炼社交礼仪中的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更好的展现个人魅力;通过学习礼仪知识提升精神面貌、培养优雅气质

 

第四章  附则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创业管理委员会。

第十  本章程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创业管理委员会是一个由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创业孵化中心组织的部门,由我校对创业有浓厚兴趣的学生组成的一支致力于管理与学习创业的团体,受创业孵化中心负责人监督管理,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和本团章程开展活动。

 

第二章  例会制度

加强部门内信息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周会时间每周五下午。

周会地点:创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周会由主任主持,副会长与本部门全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人员或理解提出申请的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一)周会主要资料

(二)一周工作总结

(三)下周工作计划

(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探讨

(五)专业技能培训

(六)秘书处负责做好周会会议纪录,必要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存放

(七)主持人对一周的重点工作进行总结

(八)对下一周的工作计划进行布置。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主任负责团内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指导教师进行汇报;

(二)主任助理负责辅助主任开展工作,并组织协调好日常,组织会议与各活动的进行对接

(三)行政部严格执行团员请假制度,成员每次请假都需进行存底,作为考核评优的标准之一

(四)副主任负责申请活动场地,及场地规范管理,每次活动都需要对场地卫生进行清扫,并发给主任或副主任进行检查;

(五)技术部负责管委活动的宣传工作、公众号运营等, 要规范,发布内容之前要提交审核,统一由指导教师负责,以免有政治性错误

 

第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委员会的一切活动经费由学校资助、社会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组成。

(二)活动所用经费采用项目申报制,每项费用都要财务部详细记录在册,交由副主任与主任审核,要做到账实相符,接受广大会员监督。

 

第五章  换届规定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正确的价值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行为;

(二)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记录;

(三)具备一定的(含班级班长、团支书、学生会和各专业组织部长级以上职务等)任职经历,熟悉众创空间相关工作;

(四)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群众基础,工作积极性高,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工作认真负责。

(五)热爱管理与创业工作, 工作思路明确,语言表达能力强。

 

第六章  招新规定

(一)承认创业管委的章程,自觉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二)思想品德好,工作积极主动,耐心细心,责任心强,工作踏实肯干。

(三)有一定的自我锻炼,自我管理意识,有组织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

(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成绩良好,自愿加入干部队伍,乐意为同学服务

 

第七章  附则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创业管理委员会。

 

 

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4月22日